一位做实体企业的老板朋友找到我,带着一种“发现新大陆”的兴奋劲儿问我:“崔律,我研究了一下《劳动合同法》,劳务派遣是国家允许的合法用工形式,对吧?” 我点点头:“没错,是合法的。” 他接着说:“那太好了!你看我公司现在,又是社保,又是公积金,又是年休假,员工离职还要给经济补偿,管理起来头都大了。我能不能干脆点,把现有的员工合同到期后都不续签了,让他们去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,我再从派遣公司把他们‘派’回来用。以后新招的人,也全都通过派遣公司。这样一来,公司不就省心了吗?社保、发薪、劳动纠纷都让派遣公司去头疼,我只管用人,多好!” 这位老板的想法,可以说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企业管理者的“美好愿望”:将用工风险和管理成本,通过劳务派遣这道“防火墙”彻底隔离出去。筛号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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